兰州印发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 为政府依法决策筑牢“法治屏障”

来源:法治甘肃网 2023-08-07 12:53:5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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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治甘肃网讯(新甘肃•甘肃法制报记者龚利芳)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,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权力行使,提高依法决策水平,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,近日,《兰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》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印发。

《规则》建立初审制度,规定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将决策草案提交市政府讨论前,应当通过本单位合法性审查机构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初审,重点就决策事项所涉法定权限、法定程序和决策草案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,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,压实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责任,提升决策草案的质量。

《规则》规范审查流程,规定决策草案提交市政府讨论前,由决策承办单位征求各方意见、合法性初审、集体研究审议,并履行公众参与、专家论证、风险评估、公平竞争审查等决策程序后,报送市政府批转审查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,进一步理顺运转机制,规范审查流程。

《规则》优化审查方式,规定除书面审查外,审查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采取组织实地调查研究,通过召开座谈会、听证会、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听取意见,组织有关专家学者进行论证等方式进行合法性审查,有利于全面掌握相关情况,保证审查的全面性和科学性。

《规则》强调审查时间,重申了审查时限,并规定决策承办单位补充和完善材料的时间、审查部门组织实地调查研究的时间等不计入审查时限,为审查部门依法全面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提供了时间保证。

《规则》强化审查意见效力,规定决策承办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决策草案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补充,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审查意见的,应当在提交市政府审议时说明理由和依据,强调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,不得提交市政府审议,突出审查意见的权威性。

责任编辑:韩小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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